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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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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6日红包、游戏等成网络赌博新模式
负责腾讯打击网络黑产专项行动的朱劲松进行介绍,当下网络赌博主要存在四种模式:
其一,借助网站或者 APP 的形式,运用直播这种途径,从而去把那位于线下的赌场搬至网络之上,赌客一旦完成注册个人的账户,并且进行充值之后,便能够参与赌博活动 。
二是针对体育竞技,以及福利彩票的结果之类,开展外围赌博的行为,像赌球网站这种情况;。
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在一些赌博形式里,有不法分子恶意利用移动支付平台,以及网络红包所衍生出来的新型版本形式来进行赌博活动。这些做法中,他们借助红包本身所拥有的随机性,开展押注尾数大小、单双等形式的赌博行为。
还有一种网络赌博,它利用一些休闲游戏平台,不法分子借助盗号、外挂、作弊等非法手段,获取大量游戏币。然后将这些游戏币向玩家兜售,与人民币进行双向兑换,利用其中的差价和“汇率”来牟利。
参与网络赌博时,不少人会对“用数字表示的金钱”没感觉了,往昔传统赌博是按现金方式结算的,网络赌博里的金钱仅是一串数字,故而用户赌资流失速度会更快。并且,网络带来的便利让更多人能加入赌局,不但更易形成规模较大的赌局,还使不法分子开设赌局的成本降低了。
微信红包赌博:随机金额数成开奖结果
因为微信、支付宝红包存在随机性,所以一些群主借助随机红包金额数来进行赌博,部分玩家甚至输了数万元。日前,有个在江苏省南通市发生的微信红包赌博案件,致使多名玩家输掉了上万元的金钱。
在这个被称作“夜皇赌博群”的微信群当中,群主设定了繁杂多样的赌博规定来吸引赌客融入。微信群主格外谨慎,玩家得经由群内老赌客引荐、群主审核方可进入,并且群主还会定时清理不参与赌博的成员。赌博群里不 allowed 聊天,也不可以发送其他赌博群的广告。赌博群内的工作人员会在群里发送随机的红包,还以红包尾数当作开奖的结果,其规则大概能分成龙虎斗、单注、连码等等。
龙虎斗的押注规则是这样的,它是以50元作为起押金额,其封顶金额为5000元,这里有5个红包,第一个红包的尾数是龙,最后一个红包的尾数是虎,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选择押龙,也可以押虎,还能够押和,而其赔率是1:2。第二押单注是从50元开始起押的,同样5000元封顶,这5个红包每个红包的尾数都是中奖号码,那么群成员要从0 – 9中任选一个数字来进行押注,要是红包尾数有一个相同,此时赔率是1:2,如果有2个相同,赔率就是1:3,当有3个相同时,赔率变为1:5,要是4个相同,赔率为1:10,而当5个都相同时,赔率就高达1:25。高额的赔率吸引着玩家的不断投入。
德州游戏:一个玩家曾输掉500万人民币
德州扑克自身即是一种带有“运气”特质的游戏。于一款称作“天天德州”的网络游戏里,德州币属于游戏内的虚拟资金,玩家借助德州币来进行下注,并且 获取相应的德州币。正是如此,促成了运用盗号、外挂、“双簧”作弊欺诈等手段,提升自身于游戏中获胜概率,大量盗刷以及骗取玩家德州币的不法之徒。
有一名玩家,在这个游戏里曾输掉五百万元人民币,他表示,在游戏当中,对方会“设局”,要么借助外挂,要么通过“双簧”的方式,去赢得玩家们的德州币 。没办法,玩家只能花人民币来购买德州币,大概二十个钻石才能换来二点一五万元德州币,而二元人民币就能买到二十个钻石 。该玩家还说,“只要你的德州币一输光,就会有币商主动加你微信来推销德州币”,这里所说的“币商”,就是游戏里从事德州币倒卖的中间商,他们给出的价格比武官方购买低,所以众多玩家选择在币商那里购买德州币 。与此同时,从事钱币商贸活动之人,不但售卖德州币,并且还会从玩家那里回收德州币,而其自身则是借此从中获取差价。
因为游戏里的德州币能够经由人民币充值之类的办法去购买,并且,官方针对所有的游戏币均不给予回购,无论是直接地还是变着法子地去兑换现金或者实物,所以这些违法犯罪分子紧接着又将德州币与人民币在现实中的双向兑换当作幌子,去诱导用户进入圈套,依靠差价以及“汇率”来谋取利益。这般循环下去,不但致使许多用户承受极大损失,还违背了国家明确颁布的禁令,构成了赌博的违法行径。
网络赌博不是法外之地
进行网络投注这种行为到底能不能够被界定为是类似通过牌九、麻将等进行的传统赌博呢,它是不是会受到依据法律所制定的相关监管措施的约束呢,针对这个情况,身为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以及在网络犯罪研究领域颇有建树声名远扬的于志刚教授给出了这样令人深思的说法。目前,在我国,早在2006年就已经增添设置了开设赌场罪这样一项法律条款规制,在2010年的时候,又进一步颁布出台了专门针对网络赌博情形的司法解释,通过详细条文对网络赌博的具体内涵进行了阐释说明,并且在实际的司法处理过程之中,司法部门经过严谨认定,把那些涉及赌博性质的社交群组等判定为类似赌场的存在,与此同时,还会将这些赌博社交群组的创建者以及负责管理的人员,按照开设赌场罪的相关规定给予刑事方面的惩处制裁。
他着重指出,网络赌博的整治需要社会各个层面一同介入,互联网企业特别是网络服务平台要主动履行自身的平台职责。大型互联网企业,身为网络平台的创设者与管理者,就如同现实社会里商场、集贸市场的建造者、管理者那般,得对平台内全部行为担负起码的监管义务,要是平台疏于管理,甚至纵容或怀有恶意,致使平台空间内网络赌博盛行,那就应当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法律责任,直至承担刑法上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
按照腾讯所披露的数据,截至2016年7月,于涵盖微信与QQ的两大平台之中,总计针对2.5万个涉嫌从事赌博活动的社交群号实施了封群举措,对超过3500个个人的赌博账号进行了限制支付或者红包支付等功能的操作。与此同时德信竞技,针对游戏赌博,特别是天天德州游戏,腾讯开启了8小时的游戏时长限制,并且关停了一些高分倍的游戏赛场 。现今腾讯针对非法交易的2800多个德州账号予以了打击以及封号处理,仅在7月份就封禁了将近60个币商的账号,对于部分涉及线下赌博的团伙,腾讯会把相关线索移交至公安机关实施打击 。
观察 网络赌博认定相关法律滞后
针对快速发展着的网络赌博犯罪态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身为网络犯罪研究专家的于志刚等多位人士,在接受采访之时表明,国家相关的法律呈现出比较滞后的状况。
于志刚称,以前国家对网络赌博的认定仅局限于“赌博网站” ,然而赌博网站并非网络空间里赌场的唯一形式。网络空间已被司法解释认定属于“场所” ,那么要是在网络空间为聚众赌博提供了平台 ,并且进行运行、管理去开展网络赌博的 ,就应该认定为开设赌场。
与此差不多的问题数量不少,举例来说,针对互联网棋牌里那些从事虚拟游戏币跟真实货币兑换的“币商”,类似这般的职业帮助行为把合法的网络游戏转变成网络赌场,这属不属于赌博犯罪呢?于志刚觉得,对于给网络赌博予以职业性帮助的行为,应该合理地去区分它是给赌场提供帮助还是给赌客提供帮助。对于前者而言,按照已有的司法解释去遵循,应当认定为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而对于后者来说,像互联网棋牌里的币商等行为,同样能够解释成一种“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这种行为不宜解释为“非法经营罪”,要坚决给予刑事制裁。
此外,于志刚还着重指出,一定要留意到这样一个现象,前段时间,赌博网站竟然公然借助百度搜索引擎在深夜展开推广,网络赌博呈现出泛滥且嚣张之态势,这固然值得去反思,然而,网络服务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着实令人感到汗颜,实际上在这种情形下,互联网企业已然涉嫌存在犯罪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