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日德州扑克桌位置指南
2025年12月30日德州扑克手持中等牌怕被加注?试试下大点
2025年12月30日网络技术发展起来后,扑克游戏被搬到了线上,于是棋牌游戏APP、网页就出现了。有些人觉得打着“德州扑克”等竞技游戏的旗号,去开展线上赌博活动,就能够逃脱法律的制裁。然而事实上,这种行为名义上是游戏,实际上却是赌博,已经触碰了法律的红线。
近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对一件刑事案件进行了审理,该刑事案件是关于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的,之后法院给被告人顾某某、李某某以赌博罪作出了相关刑事判决。

案情回顾
存在一个名为“某某扑克”的境外赌博网站平台,其上的玩法主要是德州扑克,在这个平台里,赌客能够自行去兑换“积分”来实现上分德信竞技,并且会把“积分”当作筹码,直接于该平台上开展赌博活动,赌客所赢得的“积分”,既能够转卖给别的赌客,又能够直接借助平台去“兑换”从而实现提现,此平台人民币兑换“积分”的比例是1比1,平台还会针对赌客每次下注的情况进行“抽水”,抽水量为百分之五 。
在2023年6月开始后,有个顾某某,在那个“某某扑克”网站之上,创建了“战队”,要说这“战队”,类似某种俱乐部,他组织、发展别的赌客,使之成为自己战队的成员,以进行德州扑克方式的赌博。按照平台规则而言,平台会给战队管理人返回一部分,这部分来自该战队成员在平台赌博的“抽水款”。而顾某某呢,把平台返回的“抽水款”又返还给战队成员,以此进一步达成增加战队人气、聚拢赌客的目的。于此同时,顾某某雇佣李某某作为战队客服,让其开展日常管理工作。经过统计,顾某某名下那个所谓的“战队”,总计获取了抽水返利,金额为人民币34万多元。
2024年11月,公安机关抓获了被告人顾某某,同时也抓获了被告人李某某。在案件审理的这段期间,被告人顾某某把全部违法获得的财物退回上缴了。
人民法院裁判
长宁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得出这样的认定,被告人顾某某、李某某,是以能够获取利益为目的,进而展开聚众进行赌博的行为,他们这样的举动,其相应行为已然构成了赌博罪。其中,被告人顾某某,在整个犯罪过程当中起到的是主要作用,所以属于主犯。另外,被告人顾某某、李某某,在到案件被处理的部门之后,能够如实将自己所犯下的罪行讲述出来,并且自愿对自己的违法违规行为表示认可并自愿接受相应处罚,而且被告人顾某某还将违法所获得的利益退了出来,依据法律规定,对他们均给予从轻进行处罚的处理,并且针对被告人李某某,适用缓刑的决定。
综上所述,针对被告人顾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同时处以人民币四万元的罚金;针对被告人李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期一年执行,并且处以人民币一万元的罚金。对作案工具进行没收处理,对违法所得进行追缴 。
宣判后,两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此案件裡,那赌博行为裹着诸如“德州扑克”这般的竞技娱乐之外皮,然而它把“积分去兑换现金”当作核心运作方式,实际上已然拥有了赌博的特性。
招揽玩家参与营利性扑克游戏是聚众赌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有如下规定,即以营利作为目的,进行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当作职业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亦或拘役,还可能是管制,并且要处以罚金。在本案当中,顾某某是为了赚取赌博平台的抽水,借助微信群把赌客招揽拉入其战队,并且承诺会给战队成员返现,以此来聚拢更多赌客参与加入其战队。其行为从本质上来说,是在发展以及聚拢赌客去参加网络赌博,并且从中抽取头额获取利益。顾某某的行为在主观方面具备营利的目的,抽头渔利的金额达到了人民币34万余元,已然达到了赌博罪的入罪标准。受聘为赌客进行充值以及做上下分操作的被告人李某某,是处于从犯身份的。综合顾某某、李某某各自的犯罪事实方面和情节状况,法院依据法律进而作出了上述判决。
如何辨别娱乐活动与赌博活动的界限?
在我国,麻江、朴克等棋牌游戏,有着数量众多的爱好群体,伴随互联网不断发展,网络棋牌游戏平台,也变得越来越多。以麻江、仆克形式进行娱乐活动,本身并无不妥,但倘若棋牌游戏的胜负结果,同金钱结算产生关联,那就必须留意,所谓“游戏”是不是网络赌博,区分的关键在于,参与者拿出财物当作赌注,且具备以小博大的特性。一旦参与者的身份,不小心从“玩家”转变为“赌客”,这种质的变化,就肯定会引发负面后果。对于赌博形式,无论其怎样翻新,不管是线上的那种,还是线下的那种,都请拒绝去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借此来防止自己误入歧途。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在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当中规定,要是以赚取利益为目的的话,若是聚集众人进行赌博,或者是以赌博作为自己的职业的,那么就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又或者是予以管制,同时还要被处以罚金 。
主审法官

胡培莉
刑事审判庭 法官
本期作者

熊吉琛
刑事审判庭 法官助理

供稿 | 刑事审判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