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onathan Little谈德州扑克翻前常见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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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5日2018年,有一款曾风靡的德州扑克牌网络游戏,进入了河北承德警方的视野,这款游戏的运行方是深圳市东方博雅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博雅公司,其法定代表人是张伟,该公司的20多名员工先后被刑拘。
2019年12月,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历一审,得出相关认定,声称张伟是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利用德州扑克游戏网络平台去销售游戏币,由此建立起游戏币与人民币的兑换渠道,并且金额数目巨大。2019年12月,博雅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张伟被判定犯开设赌场罪,从而获刑4年,其他26人也因同样罪名获刑。张伟等人心中不服,于是提出上诉。
认为张伟的辩护人的是,具有出版、发行网络游戏合法资质的博雅公司,只是游戏内容的提供商和服务商,并非赌博网站。公诉机关认定张伟涉嫌犯罪的主要事实是,“张伟或者不是决定者,或者不知情,或者事情本身就不属于犯罪”,要为其做无罪辩护。
2021年6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裁定,其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存在部分尚不清楚的情况,进而撤销了一审判决,随后将案件发回重审。有律师表明,本案目前正处于等待开庭重审的阶段,并且尚未收到关于开庭的消息。
界面新闻留意到,近些年来,伴随中国对网络赌博进行大力打击,网游公司因买卖游戏币而被认定为赌博的案件屡屡出现,怎样去界定游戏运营方行为的涉罪边界,在司法实践当中也引起了关注。
游戏公司老总被控开设赌场罪
2004年,张伟创立了博雅公司,其网站介绍,这家公司是“中国最早进行社交棋牌游戏开发以及运营的公司” ,它主打多款热门网络棋牌游戏,其中包括德州扑克、斗地主等。
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博雅公司在早期的时候,主要经营名为“ICHAT”的聊天室业务,后来到了2008年的时候进行了转型,开始经营社交游戏业务。从2011年开始以来,在博雅公司所运营的博雅德州扑克游戏当中,存在币商也就是虚拟币兑换者,借助游戏里的“二人牌局”来销售以及回收游戏币的行为,靠着这个行为形成了游戏币与人民币的兑换渠道,从而吸引了大量参赌人员,通过这个游戏实施赌博行为,而游戏平台靠着收取“台费”达成了牟利。
检察院觉得,张伟身为博雅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清楚知晓上述情形的状况下,确立了游戏平台与币商之间分工清晰、相互协作、利益关联的基本运营模式,还加以指挥、把控。该公司员工康思齐、黄韵等人,明知博雅德州扑克游戏平台存在币商、参赌人员借助币商达成游戏币与人民币的兑换,属于赌博网站,却依旧受雇于博雅公司。他们借助把握游戏币交易价格的手段,为币商回收游戏币供应查询币源的服务,并且指令币商回购游戏币用以稳固黑市价格这般的途径,跟币商一块儿组织赌博活动。
2018年10月26日,张伟因数涉嫌犯有开设赌场罪,被河北省承德市公安局予以刑事拘留。公司里其他20多个人,,也在之后陆陆续续被刑拘了。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认定,指出张伟为了能够牟取非法利益,借助德州扑克游戏网络平台来销售游戏币,还进而建立起了游戏币与人民币的兑换渠道;索红彬等人确立了引进渠道商这种方式,并且通过渠道商去发展币商从而开展买卖游戏币的经营模式;康思齐等人为该公司组织的赌博活动给予运营服务,为买卖游戏币的行为给予帮助;廖志伟等人采取与博雅公司合作的形式,还发展下级币商来进行游戏币买卖行为;曹祥咏等人以及受雇于渠道商的廖志丹、杨波等人,明明知道游戏币是不允许买卖的,然而仍然去进行买卖游戏币,为赌博行为提供帮助。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
经过鉴定得出,在从2011年1月开始起到2018年4月结束的这段时间内,博雅公司的德州扑克在境内的95个游戏联运平台以及支付平台,其实际获得的收入超过了9亿元。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法院给出一审判断裁决,张伟被判定犯下开设赌场罪行,则其遭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其他人员被判定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之间不等的刑期,且要并处相应的罚金罚项。张伟于一审过后向上提出上诉诉求。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给出裁定。裁定内容认为“原来判决所认定的事实存在部分尚不清楚的状况”,故而撤销一审判决德信竞技,将案件发回重新进行审理。
博雅公司具有出版、发行网络游戏的合法资质,它只是游戏内容的提供商和服务商,并非赌博网站,张伟的辩护人这样认为,公诉机关认定张伟涉嫌犯罪的主要事实是张伟或者不是决定者,或者不知情,或者事情本身就不属于犯罪,继而辩护人并为张伟做无罪辩护。
辩护人表示,博雅公司对于回收游戏币抱持打击的姿态,而且进行了打击的举措,从客观层面来讲,张伟并未施行任何组织、指挥以及控制币商回收游戏币的举动,“顶多也就是打击力度欠缺,属于一种不作为的情形,并不契合开设赌场罪的行为特质”。张伟在主观方面所追求的是借助销售游戏币去获取利益,并非通过回收游戏币来获利,不存在开设赌场罪的主观意图。
币商买卖游戏币案件频发
国外起源的德州扑克,于2010年前后进入中国。随后被网游企业迅速开发,进而发展出众多德州扑克在线游戏,只是同时也引发了诸多关于“涉赌”的置疑。
2017年7月,于新京报的一篇报道里边,有一位熟悉德州扑克规则的人士讲,在正规的德州扑克俱乐部,打比赛要以现金去购买筹码,然而赢得他人的筹码之后,最终所获得的奖励是以俱乐部积分以及门票的形式达成的,无法变现,声称“要是俱乐部对这些积分展开交易,就会涉嫌赌博”。
界面新闻留意到,于司法实践当中,德州扑克游戏形式被判定为赌博,而倒卖游戏币也许是极为重要的缘由。公开呈现的报道表明,为契合游戏内大额筹码场的需求,众多币商充斥于游戏里面,致使游戏币与人民币在现实中构建起极为便捷的双向兑换途径。这些币商把控着几十亿乃至上百亿游戏金币,且拥有诸多游戏小号,玩家借助第三方支付向币商转账之后,币商与玩家进入指定的游戏房间开启对局,通过故意输的办法把游戏金币转至玩家处。
通过在网上进行游戏币买卖从而获取利润的币商,也被称作“银子商”,“银子商”在网络赌博里广泛存在,然而,被控触犯刑法的“银子商”案例数量并不多,对于此案件提起公诉的承德检方觉得,在网上售卖游戏币的卖家,以营利作为目的,为多家赌博网站代理,为网络赌博给予资金结算,其社会危害程度不比赌博网站小。
中新网有过相关报道,在南京市六合区,有5名男子,他们因为在赌博网站上面进行游戏币的买卖行为,从而被判处刑罚。2015年,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指控,在2013年11月的时候,一直到2014年10月15日,那个叫李虎的人,在淘宝网上陆陆续续地开设了网店,像“贝贝游戏”“大棋牌2”“768棋牌”等这样的网站,他在这些网站上提供赌博服务,而且先后雇了董某、赵某甲、王某甲、花某等人,让他们参与销售和回收在上述提到的网站里,人们从事赌博所需要用到的虚拟游戏币,这些人还为相应的赌博网站提供了资金结算服务,并且通过支付宝、财付通以及银行转帐等方式进行收支结算,靠着牟取虚拟游戏币的结算差价以及相关网站的奖励等违法收入。法院认定,被告人李虎等人有为赌博网站给予资金结算服务的行为,结算金额总共是1300万余元,收取的服务费多达63万余元,他们的这些行为都已然构成了开设赌场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所下发的那个《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二条表明,要是以营利作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之上建立起赌博网站来,或者是去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然后接受投注的这种行为,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那个“开设赌场”。该解释的第四条写明,“要是明明知道他人正在实施赌博犯罪活动,却还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应以赌博罪的共犯来论处。”。
罪与非罪如何界定
曾发表文章《倒卖虚拟游戏币供他人赌博行为的司法认定》的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张艳提出,倒卖虚拟游戏币的行为不构成开设赌场罪,从银商(即倒卖虚拟游戏币的行为人)对玩家行为的控制力来看,要认定银商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必须证明银商利用网络游戏平台创建了一个在其控制和管理下的相对固定的场所(比如控制某个游戏分区),且只供参赌人员进入游戏。
张艳讲过,通常状况下,游戏玩家的行为划分成两个阶段,分别为游戏阶段与兑换阶段。游戏阶段一般是,玩家从游戏网站购入游戏币后于平台注册账号来开展游戏,之后把赢取的游戏币经由银商兑换成法定货币;又或者是,玩家借助银商用法定货币去换取游戏币,接着在平台自身注册的账号里游玩,然而不管是哪种情形,玩家的游戏行为都是独自依照平台规则来进行的,不受银商的管控。银商兑换游戏币的行为没办法把控赌博的游戏进程。在传统的开设赌场罪相关案件里,行为人对于赌博的场所,以及赌场内部的组织与经营情况,还有赌博规则等方面,都具备实质上的控制性以及支配力,很明显,银商因为缺少对参赌者整个过程的支配和控制,所以难以构成开设赌场罪。
张艳持有这样的观点,在另外一方面,开设赌场所指的乃是组织他人去进行赌博,并且从中实施“抽水”的那种行为,被组织者的行为性质能不能够被认定说成是赌博行为,这决定了组织者的行为性质,仅仅只是能确定输赢情况的活动是不能被叫做赌博的,除此之外,将其跟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区分开来,行为人是从参赌人员的赌资那里进行抽水,银商获取利益是依靠低买高卖所形成的差价获利,其非法所得难以被认定为抽头渔利,所以,不管银商成员人数是不是众多,分工是不是明确,组织者的行为都没办法构成开设赌场罪。
指出的是深圳市信息服务业区块链协会法律专委会执行主任、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志浩,相关文件如公安部、文化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查禁利用网络游戏赌博的通知》指出,单纯销售游戏币,不违反现有法律规定,然而若提供游戏币和法定货币的双向兑换通道,便属于违法行为。郭志浩还表示,本案最大争议在于,有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游戏方、代理商、币商是否达成犯罪的共同故意。
郭志浩持有这样的看法,即判断是否属于开设赌场,关键要看博雅公司有没有开设或者变相开设双向兑换的通道,并且有没有做出引导的行为。对于代理商而言,可以依照游戏公司的情况来进行认定以及处理。“币商要是仅仅从事了游戏币的买卖活动,是很难被认定涉嫌开设赌场罪的,因为游戏币属于虚拟财产,法律并未禁止普通玩家之间进行买卖行为,而且币商的行为与其和普通玩家的行为相比较,并没有明显的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