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扑克规则是什么?一文带你了解德州扑克的玩法
2026年1月4日
汪峰参加扑克比赛卷入赌博:涉案人员上千人,涉案金额近800万
2026年1月4日2018年,一款曾风靡一时的德州扑克牌网络游戏,进入了河北承德警方的视野范围,这款游戏的运行方,也就是深圳市东方博雅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博雅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张伟,以及公司20多名员工,先后被实施了刑拘行为。
2019年12月,对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来说,其在一审阶段认为德信竞技,张伟是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借助德州扑克游戏网络平台来销售游戏币,从而建立了游戏币与人民币的兑换渠道,并且该金额巨大。同样是在2019年12月,博雅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张伟被判定犯开设赌场罪,获刑4年,另外26人也因同样的罪名而获刑。张伟等人对此不服,进而提出上诉。
张伟的辩护人觉得,博雅公司拥有出版、发行网络游戏的合法资格,仅仅是游戏内容的提供商以及服务商,并非是赌博网站。公诉机关认定张伟涉嫌犯罪的主要事实是,“张伟要么不是决定者,要么不知情,还有就是事情原本就不属于犯罪”,进而为其做无罪辩护。
2021年6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裁定,其结果认为,一审判决所认定的事实存在部分尚不清楚的情况,进而撤销了一审判决,随后将该案件发回进行重审。有律师表明情况称,此案件当下正处于等待开庭重审的阶段,并且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关于开庭的消息。
近年来,中国大力打击网络赌博,在此情形下,界面新闻留意到,网游公司因买卖游戏币被认定为赌博的案件屡屡出现,在司法实践当中,如何界定游戏运营方行为的涉罪边界,也引发了关注。
游戏公司老总被控开设赌场罪
张伟于2004年创立了博雅公司,依照该公司网站所做介绍,此公司属于“中国最早涉及社交棋牌游戏开发以及展开运营工作的企业”,主要推出的网络棋牌游戏涵盖德州扑克、斗地主等多款热门游戏。
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博雅公司在早期的时候,主要做名为“ICHAT”的聊天室业务,之后在2008年的时候,转变经营方向去搞社交游戏业务了。从2011年开始,在博雅公司所运营的博雅德州扑克游戏这段期间里,有币商也就是虚拟币兑换者,通过游戏当中的“二人牌局”搞销售以及回收游戏币这么一种行为,凭借此就形成了游戏币跟人民币的兑换通道,进而吸引了大量参与赌博的人员,借助游戏去落实赌博行为,而游戏平台靠着收取“台费”收获利益。
检察院觉得,张伟身为博雅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清楚知晓上述情形的状况下,确立了那样一种游戏平台与币商之间分工清晰、相互协作、利益为一体的基本运营模式,还实施了指挥、控制行为。博雅公司员工康思齐、黄韵等人,明明知道博雅德州扑克游戏平台存在币商、参赌人员借助币商达成游戏币与人民币的兑换,属于赌博网站,却依旧受雇佣于博雅公司。他们借助控制游戏币交易价格的方式,利用为币商回收游戏币提供查询币源服务这一手段,通过指挥币商回购游戏币以稳定黑市价格,进而与币商共同组织赌博活动。
2018年10月26日,张伟因涉嫌犯下开设赌场罪,被河北省承德市公安局实施刑事拘留,公司里其他20多个人,也陆陆续续被刑拘。,。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张伟为谋取非法利益,借助德州扑克游戏网络平台售卖游戏币,进而构建了游戏币与人民币的兑换通道;索红彬等人确立了引入渠道商、经由渠道商发展币商买卖游戏币的经营方式;康思齐等人为该公司组织的赌博活动给予运营服务,为买卖游戏币的举动予以协助;廖志伟等人采用与博雅公司合作并拓展下级币商的形式开展游戏币买卖行径;曹祥咏等人以及受雇于渠道商的廖志丹、杨波等人,明明知晓游戏币不许买卖,却依旧进行游戏币买卖,为赌博行为提供便利。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
自2011年1月开始,一直到2018年4月期间,经过专业鉴定,博雅公司德州扑克在境内的95个游戏联运,以及支付平台,实际所获得的收入超过了9亿元。
2019年12月27日,法院给出一审判决结果,判定张伟犯下开设赌场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其他人员被判决处以刑期在一年六个月到三年当中不等的处罚,同时还要并处相应的罚金,张伟在接受一审判决之后提起了上诉,到了2021年6月22日的时候,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二审时作出裁定,认为存在“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有的仍属尚不清楚”这种情况,于是撤销了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进行重审 。
张伟的辩护人持有这样的看法,即博雅公司具备出版、也就是发行网络游戏这项行为的合法资质,它乃是游戏当中内容的提供商,同时还是服务商,并非赌博性质的网站,“对于公诉机关认定张伟涉嫌犯罪的主要事实而言,张伟要么并非是决定者,要么并不知情,要么事情本质上就不属于犯罪范畴”,并且为其展开无罪辩护 。
辩护人表示,博雅公司对于回收游戏币持有打击的态度,并且采取了打击的措施,在客观层面上,张伟并未实施过任何组织、指挥以及控制币商回收游戏币的行为,“最多也就是打击力度不够,属于一种不作为的情况,并不符合开设赌场罪的行为特征”。张伟在主观方面所追求的是通过销售游戏币来获取利益,而非通过回收游戏币获利,所以不具备开设赌场罪的主观故意。
币商买卖游戏币案件频发
来源于国外的德州扑克,在2010年左右进入中国。此后,德州扑克被网游企业迅速开发,发展出诸多德州扑克在线游戏,不过也引发了不少“涉赌”的质疑。
在2017年7月,一篇来自新京报的报道当中,有一位对德州普克规则熟悉的人士讲道,表示在正规的那样的德州普克俱乐部之里,打比赛的时候,需要利用现金去购买筹码,即便已将他人筹码赢到手,然而最终为获得的奖励,是以俱乐部积分以及门票的形式达成的,它不可以进行变现,并且还提到“假设俱乐部针对这些积分予以交易,那么就会涉及到赌博的嫌疑”。
界面新闻留意到,于司法实践当中,德州扑克游戏形式被判定为赌博,而倒卖游戏币是最为主要的缘由。公开的报道表明,为了契合游戏内大额筹码场的需求,大量的币商充斥在游戏里面,致使游戏币与人民币于线下构建起极为便捷的双向兑换渠道,这些币商把控着几十亿甚至于上百亿的游戏金币,并且拥有众多的游戏小号,玩家在通过第三方支付给币商转账之后,币商跟玩家进入指定的游戏房间开始游戏,借助故意输掉的办法把游戏金币转让给玩家 。
那种在网上通过买卖游戏币来获取利润的币商,也被人们称作“银子商”。“银子商”在网络赌博的环境里是普遍存在着的,然而,“银子商”被控触犯刑法的案例数量并不是很多。对于这个案件提起公诉的承德检方觉得,在网上售卖游戏币的卖家是以营利作为目的的,为好多家赌博网站进行代理,为网络赌博去提供资金结算,其造成的社会危害并不比赌博网站小。
中新网有过相关报道,在南京市六合区,有5名男子,他们因为在赌博网站上面进行游戏币的买卖行为,从而被判处刑罚。2015年,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指控,在2013年11月起,截止到2014年10月15日,李虎于淘宝网上,先后开设了“贝贝游戏”“大棋牌2”“768棋牌”等网店类网站,这些网站提供赌博服务,之后,李虎还先后雇用了董某、赵某甲、王某甲、花某等人员,让他们参与销售以及回收在上述网站里从事赌博所需要的虚拟游戏币,以此为相应的赌博网站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并且通过支付宝、财付通以及银行转帐等方式来进行收支结算,从而牟取虚拟游戏币的结算差价还有相关网站的奖励等违法收入。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李虎等人,针对赌博网站,提供资金结算服务,结算金额总计为1300万余元,所收取的服务费达到63万余元,他们的这些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
对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所下发的,名为《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文件中,第二条做出了这样一种指出,那就是如果是以营利当作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之上建立起赌博网站,又或者是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进而接受投注的情况,这是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范畴。而该文件的第四条又进行了明确载述,其内容为,要是“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却还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这种情况是以赌博罪的共犯来进行论处的。”。
罪与非罪如何界定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张艳,曾发表名为《倒卖虚拟游戏币供他人赌博行为的司法认定》的文章,提出倒卖虚拟游戏币的行为不构成开设赌场罪:从银商,也就是倒卖虚拟游戏币的行为人的角度,分析他们对玩家行为的控制力,要是认定银商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那就必须证明银商借助网络游戏平台,创建了一个处于其控制和管理下的相对固定的场所,比如说控制某个游戏分区,而且这个场所只供参赌人员进入游戏。
张艳指出,通常情形下,游戏玩家的行为具有两个阶段,也就是游戏阶段以及兑换阶段。游戏阶段一般而言,是玩家从游戏网站那里购买游戏币后,于平台注册账号开展游戏,随后把赢取到的游戏币经由银商兑换化作法定货币;又或者是玩家借助银商用法定货币去换取游戏币,接着在平台自身注册的账号里进行游戏,然而不管是哪一种状况,玩家的游戏行为都是独自依照平台规则来实施的,并不受银商的操控。银商兑换游戏币的行为没办法对赌博的游戏过程予以控制。但处在传统状况下的开设赌场罪相关案件里,行为的施动者针对赌博的场地,以及赌场当中的组织架构、经营模式,还有赌博所遵循的规则等方面,全都具备实际上的操控性以及支配能力,这是很明显的,而银商因为欠缺对于参与赌博之人过程的调配与掌控,所以难以在此情形下成就开设赌场罪这一罪名。
1. 张艳持有这样的看法,在另外一方面,开设赌场是那种组织他人去进行赌博,并且从中“抽水”的行为。 2. 被组织者的行为性质能不能够被认定成赌博行为,就决定了组织者的行为性质。 3. 仅仅只是能确定输或者赢的活动,那可不可以称作是赌博。 4. 除此之外,和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有所区别,行为人是从参赌人员的赌资那里进行抽水。 5. 银商获利是借助低买高卖形成的差价来获利,其非法所得很难被认定为抽头渔利。 6. 所以,不管银商成员人数是不是众多,分工是不是明确,组织者的行为都没办法构成开设赌场罪。
郭志浩,这位担任深圳市信息服务业区块链协会法律专委会执行主任,乃是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人士指出,公安部与文化部等诸多并列的部门所发布的《关于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查禁利用网络游戏赌博的通知》以及其他相关与之关联的文件表明,仅仅展开单纯的游戏币销售这样的行为,是不会违背现有的法律规定的,然而一旦为游戏币和法定货币提供了双向兑换的通道,那么这便属于违法的行为了。郭志浩还表示,在本案之中,最大的争议之处在于,是否存在足够充分的证据,能够用以证明游戏方、代理商以及币商之间,是否达成了犯罪的共同故意。
郭志浩持有这样的看法,判别是否属于开设赌场的范畴,关键要看博雅公司有没有实行开设或者采用变相的方式开设双向兑换的途径,并且有无加以引导。代理商能够依照游戏公司的情况来开展认定和作出处理。“要是币商仅仅实施了游戏币的交易买卖,是很难被判定为涉嫌开设赌场罪的,游戏币作为虚拟财产这种性质的事物,法律并未对普通玩家之间的买卖行为予以禁止,而币商的行为和普通玩家的行为相比较而言,并不存在明显突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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