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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惊爆!德州扑克牌俱乐部黑幕:雇鬼手操控发牌洗牌
2026年1月1日
网络技术发展起来后,扑克游戏被搬至线上,棋牌游戏APP以及网页由此产生。有些人觉得打着“德州扑克”一类竞技游戏的旗号进行线上赌博活动,便可躲开法律制裁,却不知,此种行为表面是游戏,实际是赌博,已然触碰了法律红线。近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桩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的刑事案件,针对被告人顾某某、李某某依据赌博罪作出刑事判决。
有个叫“某某扑克”的,它是那种以德州扑克玩法作为主要形式的,处于境外的赌博网站平台,在这个平台上,赌客能够自己去进行“积分”的兑换从而实现上分,并且会把“积分”当作筹码,直接在该平台上参加赌博活动。赌客所赢得的“积分”,既能够转卖给其他赌客,又能够直接借助平台进行“兑换”来实现提现。这个平台人民币与“积分”的兑换比例是1比1,而且平台会针对赌客每次下注的情况,抽取百分之五的“抽水”。
2023年6月起,顾某某于该“某某扑克”网站创建“战队”,即类似俱乐部,组织并发展其他赌客成为战队成员,并进行德州扑克形式的赌博。为此,依据平台规则,平台会把部分该战队成员于平台赌博的“抽水款”返还给战队管理人。顾某某接着把平台返还而来的“抽水款”还给战队成员,以此实现进一步增添战队人气与聚拢赌客的目的。与此同时,顾某某雇佣李某某担任战队客服以进行日常管理。针对顾某某名下“战队”,经统计,其总共获得抽水返利德信竞技,金额为人民币34万余元。
2024年11月,公安机关抓获了被告人顾某某,公安机关还抓获了被告人李某某。在案件审理的期间,被告人顾某某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
长宁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得出这样的认定认为顾某某、李某某这两名被告人是以营利作为目的进而进行聚众赌博的行为,他们的这种行为已然构成了赌博罪。且顾某某在此次犯罪当中所起到的作用是主要的属于主犯。顾某某、李某某这两名被告人在到案之后能够如实去供述自己犯下的罪行,并且自愿进行认罪认罚,其中顾某某还退出了违法所得,依据法律规定他们均被予以从轻处罚,而且于李某某这名被告人适用缓刑 。
综上所述,针对被告人顾某某,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同时还要处以人民币四万元的罚金;对于被告人李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期一年执行,并且也要处以人民币一万元的罚金;作案所使用的工具要进行没收处理,违法所获得的钱财要予以追缴。
宣判后,两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在这个案件里面,赌博活动有着“德州扑克”这样竞技娱乐样式的外在表现,然而它把“积分兑换现金”当作核心运作方式,本质上已然拥有了赌博的特性。
有个叫顾某某之人,其目的是想赚取赌博平台的“抽水”,然后借助微信群去招揽赌客加入自己的战队,还做出承诺会给战队成员返现,靠着这个方式就想聚拢更多赌客加入战队,其这般行为本质上就是在发展赌客、聚拢赌客去参加网络赌博,并且从其中抽头渔利 。顾某某的行为在主观方面是有着营利目的的,抽头渔利金额总计达到人民币34万余元,这已经达到了赌博罪的入罪标准 。被告人李某某是受雇佣的,其工作是为赌客充值上下分,属于从犯 。综合顾某某、李某某的犯罪事实以及情节,法院依照法律做出了上述判决 。
法官称,麻将、扑克等棋牌桌游在我国有庞大爱好者群体,伴随互联网发展,网络棋牌游戏平台不断涌现,对于怎样分辨娱乐活动与赌博活动的界限而言,以麻将、扑克形式进行娱乐活动本无可非议,然而,一旦棋牌游戏胜负结果与金钱结算关联,就要留意所谓“游戏”是否属于网络赌博,区分关键在于参与者是否拿财物当赌注且具备以小博大特性,一旦参与者身份不小心从“玩家”变成“赌客”,这一质的变化就会产生相应负面后果 。无论赌博形式怎样进行翻新,无论其究竟是线上的情形,亦或是线下的情境,也无论是何种具体的样式,都请做到拒绝参与任何一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以此来避免自己出现误入歧途的状况。


